(2004年4月9日)
 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朱秉春同志在会上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会议,认真回顾总结十四年来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加强中学生业余党校建设的工作措施,这对于更好地继承工作传统,解决中学生业余党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取得更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刚才,市中学生业余党校进行了工作汇报,区县党校和校级党校进行了工作交流,表彰了第一批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示范校,从他们的汇报和交流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级党校工作者为党校工作的发展付出了辛勤工作和汗水,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团市委等主办单位向多年来给予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大力支持和爱护的各级党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中学生业余党校发展付出辛勤努力的广大党、团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各示范校表示热烈的祝贺!
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是针对广大中学生渴望了解党、追随党的愿望,于1990年3月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共同创办的,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的省级中学生业余党校,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多年坚持在中学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中学生业余党校。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成立十四年来,抓住中学阶段这一理想信念最佳教育期,按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任务在青年学生中传递党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在中学生中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培养了大批热爱党、拥护党、追随党的青年学生,为党组织输送了大批合格建设者和事业接班人,增强了党组织在中学生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了党在青年学生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取得了很好的育人效果,探索了一条在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成为北京党建工作中一块引人注目的园地,在新时期的党建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也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党校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如组织设置和领导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推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规范、中学生业余党校与高等院校的衔接机制有待建立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推动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取得更大发展,需要全市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通力配合,加大协调力度,站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信念坚定、素质全面、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后备队伍的战略高度重视、支持、开展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围绕中心、加强建设、创新手段、注重实效、教育为主、择优发展”的方针,围绕党建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大局,坚持成功经验,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方式,注意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稳步扩大业余党校教育在中学生中的覆盖面。
工作目标是:2006年实现全市公办、民办公助高级中学,包括职业高中校,全部建立中学生业余党校,2008年实现全体高中学生能够接受一次较为系统的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教育,30%的私立高中建立中学生业余党校或党课学习小组,业余党校学员占中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
按照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我代表各主办单位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谈几点具体意见。
一、全市各级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的领导,切实支持中学生业余党校开展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中学生业余党校的组织设置和领导机构。市中学生业余党校自成立之初就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团市委联合主办,各主办单位主管领导作为副校长进入领导机构,校长由团市委书记担任,市委主管共青团工作的副书记任名誉校长,目前强卫书记是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的名誉校长,办公室设在团市委中学与少年工作部,完善的组织设置和高效的领导机构对党校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这也是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能够长盛不衰、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全市各级,尤其是区(县)级党的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力度,给予充分关注和指导。各区(县)要按照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的组织设置和领导机构模式调整区(县)党校的组织设置和领导机构,由区(县)委组织部、区(县)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团区(县)委作为主办单位,主管共青团工作的区委副书记任名誉校长,办公室设在区(县)教育团工委。各主办单位应指派一位主管领导、一位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加入党校的领导机构,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研究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要进一步坚持在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中开展“推优”工作,充分发挥中学生业余党校作用。“推优”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成果的展示和教育的延续。共青团组织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把关,把那些在党校学习中表现优秀,在学校日常表现中政治素质突出、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学生推荐给党组织。团干部与党校学员接触较多,对党校学员了解较为全面,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过程中的作用。全市各级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对于全体中学生,特别是有入党愿望的中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要在青年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精神,切实坚持党员标准,保证质量,严格程序,积极大胆地做好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二、全市各级中学生业余党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水平。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级党校管理体系。按照三级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逐级选拔、教育内容逐级深入、示范校逐级推荐的原则建立健全三级党校逐级管理体系,推动中学生业余党校教育形成一个科学教育的整体。要制定动态的、量化的考核标准,对各级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全市每三年开展一次市级中学生业余党校示范校评比和验收工作,市党校将适度加大对示范校的学员招收比例,各区(县)可适度加大中学生业余党校示范校“推优”工作的力度;学员应逐级选拔,上一级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必须经过下一级中学生业余党校的培训;教学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由浅入深,循序惭进,从党的基础知识入手到党的执政规律的教育,确保三级党校教育内容成为一个相互连接、逐步提高的有机整体。
其次,要注意整合资源,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各种教育资源对中学生业余党校的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我所用,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各种开展学生教育的阵地、师资等资源,可采取与各区(县)教育分院、教育党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积极探索有利于中学生业余党校健康发展的新的办学模式,要注意大背景定位,大资源整合和大队伍建设。
三、各高等院校要充分认识中学生业余党校在中学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做好与中学生业余党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各高等院校党、团组织应在新生入学时对北京籍学生参加中学生业余党校培训情况进行认定,择优纳入“推优”和发展对象统筹考虑。各级中学生业余党校办公室应做好党校学员升入高等院校后的追踪调查工作,主动配合高等院校党、团组织做好党校教育的衔接。一是要规范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学籍。统一印制《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学员登记表》是记载学员学习内容、课时、表现及党校鉴定的学籍材料,学员学籍材料要随团员档案转递至高等院校。市级中学生业余党校是市委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对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的有效形式,市党校对完成党校学习任务,学习时间达到40学时以上、经过考核成绩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颁发《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二是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认定。北京市中学生业余党校作为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中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的有效形式,要在培训内容、课时等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逐步建立积极分子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的通知》进行安排,高等院校党、团组织应对中学生业余党校培训资格进行认定。三是将中学生业余党校学员纳入“推优”和发展对象统筹考虑。高等院校党、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学生在中学时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和总体考虑,经认定后可不再进行集中培训。
各级中学生业余党校要牢固确立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党校姓党”,要理直气壮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教育,真正承担起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任务,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校工作,要不断改进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科研意识,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增强中学生业余党校自身的凝聚力、吸引力和生命力。
同志们,中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是党组织历来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2月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些都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不断为党培养政治忠诚的先锋战士,让我们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推动中学生业余党校工作取得新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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